机构设置

武装部工作职责

主要职能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导下,按照国家有关军民融合、国防教育、国防动员、学生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(军区)国防教育、人武部门的工作部署,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国防(总体国家安全观)教育,承担军事理论课等教学任务,促进学校军民共建、军民融合。

 工作职责:

 1、组织开展日常国防教育活动,提高师生国防意识,促进国防动员能力建设;

 2、承担校内军事理论课程建设,完成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;

 3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,配合学工部等有关部门在军训期间开展新生入学教育;

 4、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,负责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,落实有关大学生士兵优抚政策;

 5、指导学校退伍兵协会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;

 6、协助做好学校退役军人服务工作,做好拥军优属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