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兵组织战备值班制度

发布单位:保卫处、武装部编辑:发布日期:2021/06/15浏览量:6489


    一、重大节日和遇有突发事件期间,坚持战备值班。

    二、武装部战备值班首长由武装部领导轮流担任,民兵连由连首长轮流担任,按照行动方案及时、准确地处理情况。

    三、战备值班分队,人员在位率不得少于85%,保证拉得出、用得上。

    四、战备值班期间,民兵连向武装部、武装部向上级军事机关每天汇报一次情况,遇有特殊问题,应边处理,边报告。

五、战备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,履行职责,不得擅离职守。终止战备值班后,及时向上级综合汇报情况。